送心意

小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9-12-16 09:57

同学你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就需进项税额转出。你这个出口因为是免税的,所以进项税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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