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2-18 10:29

你这里是根据实际发放的公允价值股利发放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然后个人再出售才是你后面的政策。

麻烦老师看下针对以下案例,如果我是该公司的会计人员,所得税的处理具体怎么做呢?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以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均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 0.18 元人民币;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2 元人民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85 号)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个人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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