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如果去年12月做工资是4-12月合并做在一个月里面发放,之前也没有计提,12月直接累计计提并发掉了。每个月工资是3500以下,但是合并起来就要2万多了。但是去年的个税是0申报的,没有申报个税。去年这样0报可不可以的。如果不行可以补申报吗,如何补报呢,需要罚款吗?
莫失莫忘
于2016-04-12 23:11 发布 988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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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报基本都是本月申报所属期上个月的,一般是本月申报上月工资,上月发的是上上月干活的工资,中间隔2个月的实际。
2019-12-26 09:19:49
你申报时候所属期选择9月吧,你选择10月就可以扣除5000,这个所属期是按你实际发工资月份来的。
2018-10-12 09:41:00
你好,十月31你计提的是本月的,然后在11月份支付,应该在12月15号之前申报。
2021-11-20 17:03:34
您好
补计提工资 然后前面月份的个人所得税零申报
2021-07-22 19:46:07
你好,是错误了。正确的是这样的:1月的工资,2月实际发放,3月初那个征期申报
2020-03-30 23: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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