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学堂答疑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12-19 17:26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之前有回答过,即本题是不能适用《债务重组》准则的,因为新的债务重组准则对债务重组中的定义是:是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清偿债务的时间、方式和金额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什么是不改变交易方,不改表交易方就本题而言,A、B欠C的钱,交易方就是A、B、C,不存在第三方,但本题突然出现一个D,D的出现,目的是承受A、B的债务,这样一来交易对手方就改变了,就不能适用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至于适用什么会计准则,之前也有说明,A公司转移债务适用《金融工具》中债务的终止确认会计准则,D公司承担债务的方式对A公司增加投资适用《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准则,要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本题有很多信息是不完善的,比如,C公司在D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对A、B有无追索权,题目没写清楚,如果还保留追索权,A公司就不能终止确认债务,不满足债务终止确认的条件,D公司原来持有A公司股权的比例是多少,题目也没有讲清楚,这直接影响D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的问题,最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也没有说,直接影响D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问题,您一开始就不会做,这事不能怪你,这道题目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题目应该是一道外行从实操中随意编写剪辑过来的,现在您考CPA,给您一点建议,因为债务重组准则新出来,大纲肯定会改的,至于改成什么样,新教材未出来之前都是未知数,这一章、还有变动较大的租赁一章,建议先放在一边不要去看,等2020年新教材出来再看,先去学习基础知识和其他章节,先打好基础,这种题目就不要做了,可以练一练2019年的真题,看2019年的教材也行,先把基础打牢了一步一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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