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565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0170元。 业务二: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30元。 已知: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销售白酒以及啤酒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白酒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g. 要求计算: (1)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到应税销售额的计税依据中,请说明理由。 (2)业务二应缴纳的消费税; (3)该酒厂应交消费税的总额。
明理的发箍
于2019-12-23 06:48 发布 408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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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球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12-23 06:51
计算过程较长,稍后为您提供解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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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 06:51:19
你好,消费税计算公式二23000X15%
2020-06-26 16:34:43
40000*20%+50*2000*0.5
你好按照这个来的。
2022-10-18 19:45:55
你好
本月该酒厂需要缴纳的消费税税款=200万*20%%2B200*2000*0.5%2B250*220
20%是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00是一吨等于2000斤的意思,0.5是每斤白酒的消费税定额税,220是每吨啤酒的消费税
2021-11-17 16:52:09
你好,对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0-12-01 17: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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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球老师 解答
2019-12-23 07:32
明理的发箍 追问
2019-12-23 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