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超出营业执照范围是不是也可以开票的?那如果 问
你好,这种情况的话偶尔开票是没问题的 答
老师,问一下2023年开出的普票现在还可以冲红吗? 问
你好,有错误,是可以红冲的 答
请问24年考过中级证书哪里领 问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一般在当地的财政局领取,部分省市也会在财政局指定的地方领取。 中级经济师证书:一般是在各地区的人事考试中心,或者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一般为本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民政局或者社工中心。 软考中级证书:通常由当地软考办或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领取地点可能是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等。 答
老师,公司名下没有车,老板要报销过路费和油费。和 问
你好,这个你要想税前扣除就需要有发票。 答
老师,年终奖有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我在申报的时候, 问
一、申报时的操作与计税方式的关系 单独计税: 在申报时,工资在 “工资薪金本期收入” 里填写工资数据,年终奖在 “全年一次性奖金” 那里填写数据,这样在预扣预缴阶段就是按照单独计税的方式来计算个税。 例如,员工 A 每月工资 10000 元,12 月发放年终奖 50000 元。在申报 12 月工资时,工资薪金本期收入填 10000 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填 50000 元,系统会分别按照工资薪金的计税方法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个税,然后相加得出当月应预缴的个税总额。 合并计税: 把年终奖和当月的工资金额加一起在 “工资薪金本期收入” 那里填写合计数,这种操作在预扣预缴阶段就是按照合并计税的方式来计算个税。 继续上面的例子,员工 A 如果采用合并计税,那么在申报 12 月工资时,工资薪金本期收入就填 10000 %2B 50000 = 60000 元,系统会按照工资薪金的计税方法计算当月应预缴的个税。 二、个税汇算时的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选项 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对于年终奖计税方式,纳税人可以重新选择。 如果之前预扣预缴时是单独计税,那么在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继续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即合并计税),然后系统会根据选择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例如,员工 B 全年工资薪金收入 10 万元,年终奖 3 万元,预扣预缴时年终奖单独计税。在汇算清缴时,若选择合并计税,系统会将 10 万工资和 3 万年终奖相加,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之前已预缴税额比较,进行退税或补税。 答
老师您好,我们之前跟客户采购了一批货,付了一部分钱,第二个月客户把预付的部分货款给我们开票了。但是货还有很长周期,没有到,当时拿到票做了库存商品,今天整理凭证才看到做错了,我想调整,因为货都还没到。我之前做的,借库存商品 贷预付账款 我可以直接红冲了,做借:在途物资 贷:预付账款吗
答: 您好 可以这样账务处理
我们先打款,后发货,打款时:借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不设预付账款) 对方发货了 借在途物资 贷库存商品 收到货了:借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这样做对吗?
答: 你好,打款,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发货,借:在途物资 贷:应付账款,收到货,借: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甲公司20x1年12月31日部分总账、明出账余额如知下: 库存现金”借方余额为1500元。“银行存款借方余额为45000元 原材料”借方余额25000元,在途物资”借方余额5000元,“周材料”借方余额3000元,“在建工程”借方余额38000 二多选题(30分) 元、“库存商品古”借方余26000元 固定资产供方余额37000元,“累计折旧贷方余额14000: 46国 “应收3款借方余额为10000元,其中“应收账款-A公司”借方余额为15000元,应收账款-B公司贷方余额为5000元 预付知款借方余额为23000元,其中“预付账款-C公可借方余额为26000元,预付账款-D公司”货方余额为3000元: 应付账款货方余额7为28000元,其中“应付账款-E公司货方余额为38000元,“应付款-F公司”借方余额为10000元 预收账款货方余额为13000元。其中预收账款-G公司”货方余额为20000元,“预收账教-1H公可”借方余额为7000元 要求:根上账户余额分别计算资产负情表中“货币资全°、存货、”定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 款、”预收教项报表项目金额
答: 你好 货币资金=1500%2B45000 存货=25000%2B5000%2B3000%2B26000 固定资产=37000—14000 应收账款=15000%2B7000 预付账款=26000%2B10000 应付账款=3000%2B38000 预收账款=5000%2B20000
Yuu 追问
2019-12-25 09:08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12-25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