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个问题:之前年度工程,发票已开且确认收入,相应税款已交。现在结算值小于所开发票额,差额这块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直接做坏账?税务上能不能认可?
害羞的曲奇
于2019-12-25 11:29 发布 43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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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大多数情况一般都是在开票后的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候缴税。
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待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015-12-22 13:06:04
没有发票的话就要转到营业外的哦
2019-12-25 11:54:09
如果没开发票,可以将发出商品确认收入。
2018-11-03 15:23:58
您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未约定的,按照完成服务的时间,先开具发票,按照开具发票时间
2020-05-16 21:00:48
可以不作废,一般情况下,确认收入以发票金额为准,但假如你的发票金额大于你实际收到的合同金额,那就以你实际的合同金额为准
2017-08-10 16: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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