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现代服务也会展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营业范围是会展服务,设计服务。我们开出去的发票都是6个点的展台制作费、设计服务费之类的。一般我们接收的是6个点的也是制作费、搭建费的。现有一个供应商要给我们开板材材料13个点的专票。我们如果认证了13个点,开出去的是6个点的票,这样会不会有风险,请问有问题吗?实际业务也是对方提供搭建服务。想问一下老师,这样对我们来说是不是违反税务规定?谢谢老师
晶晶
于2019-12-30 23:56 发布 2234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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