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年快乐! 1、公司12月份升为一般纳税人,主营水泥,有运输发票,发票开票了24万,成本发票17万,运输费开回了60多万,老板想12月份不交增值税,用运费发票来抵扣,多的再留到2020年再抵扣,请问有没有税务上的风险? 2、公司里的出纳付客户的款总是用自己的私人账户打款给供应商和运输公司,有没有税务风险? 3、怎么可以合理的把股东的油费入账呢?
仙草
于2020-01-01 15:54 发布 638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01 16:35
您好1,如果运输费取得专用发票,抵扣没有问题
2、您好,有税务风险,万一对方不承认是你们公司就不好了。建议签订三方协议,或者由对方确认收到钱了。取得对方发票就行了
3、您好,签订租赁协议,就是公司租用股东的车,油费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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