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政策一: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二:19年4月1日后取得国内旅客运输票据,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规定确定进项税额;想问下老师,取得国内旅客运输票据所计算的进项税是否同样可以进行10%的进项税加计扣除呢?看公告的表述,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应该是包括的?
黄宇寒
于2020-01-02 17:12 发布 1183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1-02 17:13
取得国内旅客运输票据所计算的进项税,同样可以进行10%的进项税加计扣除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是增值税对抵扣凭证的要求,普通发票的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
2017-11-23 15:57:57

您好
没有专票 哪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啊
2022-03-22 19:39:49

可以抵扣的,用于集体福利的不能抵扣的
2018-06-19 09:11:01

你好,按票面税额认证抵扣就是了
2016-07-17 10:42:54

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增值税
2023-02-28 11:32:0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黄宇寒 追问
2020-01-02 17:32
文文老师 解答
2020-01-02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