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一直不明白我司每季度企业预缴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认定为小微企业) 例如2019年4月预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利润为10万,所以实际缴纳了5000元(10万*5%)是没错的,但从第二季度开始就不对了,累计利润为25万(第二季度利润为15万元),按理说应该是25万*5%=12500元,扣除2019年第一季度预缴5000元,应该要再缴纳7500元.结果实际缴纳反而未满5000元....,第三季度也是这样情形,利润高于第一季度,反而实际缴纳的税比第一季度都还少的多, 我明白隔年会汇算清缴,但我不懂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我司往年也没有需要弥补的亏损,恳请老师协助解答,谢谢!
郭
于2020-01-05 12:14 发布 2439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05 12:34
您好,预缴不是按照累计的预缴,是按照当季度的进行预缴,除非有亏损的情况,可以弥补以前季度或者年度亏损
所以您第二季度应该缴纳7500元,为什吗不是5000元,您发一下您的申报表我看一下
是不是有其他调整项目,纳税调整或者利润并不是您说的那样。需要看应纳税所得额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郭 追问
2020-01-05 12:36
董老师 解答
2020-01-05 12:44
郭 追问
2020-01-05 14:18
郭 追问
2020-01-05 14:19
郭 追问
2020-01-05 14:21
董老师 解答
2020-01-05 14:22
郭 追问
2020-01-05 14:30
郭 追问
2020-01-05 14:31
董老师 解答
2020-01-05 20:32
董老师 解答
2020-01-05 20:33
董老师 解答
2020-01-05 20:34
郭 追问
2020-01-06 09:06
郭 追问
2020-01-06 09:29
董老师 解答
2020-01-06 09:34
郭 追问
2020-01-06 09:40
董老师 解答
2020-01-06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