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盈利3 500 000元,按25%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后,分别按10%和5%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计算(1)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计算过程如下:应交所得税=3 500 000元×25%=8750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 500 000-875 000)元×10%=262 500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 500 000-875 000)元×5%=131 250元 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借:所得税费用 1 155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请问115500咋来的?
机灵的身影
于2020-01-10 10:35 发布 205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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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灵的身影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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