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11 14:54

减免性质代码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