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1-12 11:12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二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及反馈的规定: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以下统称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报验.纳税人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四)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信息的处理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笑笑 追问

2020-01-12 11:15

省内跨市报验怎么从电子税务局上报验

赵海龙老师 解答

2020-01-12 11:25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里面有一个跨区域涉税事项

笑笑 追问

2020-01-12 11:32

这个要怎么登录

赵海龙老师 解答

2020-01-12 12:16

你是不是没有到税务局登记的啊怎么会提示这个

笑笑 追问

2020-01-12 12:18

这个是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时候提示的

笑笑 追问

2020-01-12 12:19

现在需要报验预交税款

赵海龙老师 解答

2020-01-12 12:23

预交税款要到大厅去处理的,不同省份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下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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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二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及反馈的规定: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以下统称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报验.纳税人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四)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信息的处理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2020-01-12 11:12:05
按最新的规定,已经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合同执行期限即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可办理延期。
2021-12-27 08:37:51
同学,你好  审核通过以后去报验
2024-04-13 18:03:54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1. 输入经办人姓名、电话、手机号。   2. 下拉列表出经营方式,可多选。   3. 下拉列表选择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地行政区划。   4. 输入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地。   5. 输入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操作:按实际情况输入合同信息;跨区域经营情况需填写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有效期限起、合同有效期限止、合同金额;合同信息必须填写。   6. 输入合同相对方企业名称。   7. 选填合同对方纳税人识别号。   8. 输入联系人手机,跨区域经营地街道乡镇(选填)。   9.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2019-11-26 14:40:00
你好,就是建筑业外出经营的时候,需要办理的一种表格(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起到与外经证相同的作用)
2021-12-27 19: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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