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2020年1月需要对1位职工补发2019年12月的工资,也就是说:1月份发2个月的工资,那么此员工,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要是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的话,此职工个人所得税为0。
任大宝
于2020-01-14 08:47 发布 1029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1-14 08:47
按照两个月的工资合计申报个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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