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关于规避个税的问题: 甲有两处收入,A公司和B公司, 但是甲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个税以及专项扣除由A公司处理,B公司也给甲发工资,因为个税是次年进行汇算清缴,为尽量规避个税,有什么办法可以让B公司的工资不计入年综合所得额呢?
BA
于2020-01-14 10:36 发布 788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14 10:41
没有办法,是工资就只能汇算清缴,别想别的了,现在查的严,个税也纳入信用等级了,不要为这个后续进入黑名单了,那后续贷款啥都弄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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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 追问
2020-01-14 10:47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1-14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