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2020-01-14 16:27

你好1、合伙人数量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由2个及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责任形式不同。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合伙企业内部不同类别的出资人出资内容不同。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皆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还可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4、执行合伙事务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内部各位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即使委托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也享有监督之权利。
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并有权凭此领取酬金,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并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合伙财产份额的优先受让权的规定不同(法院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均有优先购买权)。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Tubby丹丹???? 追问

2020-01-14 17:19

哦哦,谢谢老师

小洪老师 解答

2020-01-14 17:20

好的,同学不用客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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