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出自哪一号公告?谢谢老师
刘军…
于2020-02-01 11:27 发布 3053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2-01 11:29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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