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如何处理?
大方的灰狼
于2014-10-10 11:30 发布 7832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10-10 11:31
依据【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那些喜欢和公司借款的股东,要及时清理自己的债务,来年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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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那些喜欢和公司借款的股东,要及时清理自己的债务,来年再借。
2014-10-10 11:31:44
1.可以
2.可以
新公司给你钱
欠你钱的那个公司给新公司jiukyq
2020-07-16 07:46:24
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种类型的参照12个自然月,如果是其他企业则到12月31日年度终了。
2020-01-02 15:15:31
1.吸收直接投资、借款、股权筹资、融资租赁
3.投资方式,可以直接股权投资,可以直接设备资金投资。银行借款可以是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3.利息*(1-所得税)/(1-筹资费用)
2020-04-13 16:53:21
投入
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偿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2022-12-31 09: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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