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客体为什么不是房子?
蒸熟的玫瑰
于2020-02-09 15:59 发布 1262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客体是房子和需要支付的款项
2020-02-09 16:02:46
同学你好
买方和卖方是民事行为的主体, 房屋买卖行为是客体
房屋是标的物
2020-05-31 21:41:21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法学问题。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然而在如何解释这个“对象”上,法理学与民法学有偏差。
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法理学者认为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房屋”,而民法学者则认为是“给付”这种行为,而非房屋本身,他们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债权关系。在此债权关系中,标的或说客体就是给付这种行为。
我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房屋买卖中的房屋属于物的部分,因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结论:我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中法律关系客体应该为房屋。这个结论供你参考。
2018-05-21 18:47:14
当房子已经是现房,并且已经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只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签订的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封面上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
2019-12-27 16:40:04
查一下这个文件财税2008 137号文件,个人买房是免印花税的,另外第三点中我认为你总结的很全,我记得我买房是也就这些费用了
2014-09-23 09: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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