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2-13 22:12

外购原材料用于公司广告宣传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不需要作为转出,因为这个也是转化为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了。计划成本法下领用材料
借:生产成本---XX产品   贷:原材料---XX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部分);而实际成本就直接借:生产成本---XX产品   贷:原材料---XX材料

重要的墨镜 追问

2020-02-13 22:16

销售部门领用的,老师您看一下图片6月20号的题,抱歉老师我刚刚说错了

宇飞老师 解答

2020-02-13 22:18

那就把生产成本换成销售费用就好了。

重要的墨镜 追问

2020-02-13 22:25

好的,非常感谢老师,其实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另一位同学坚持认为需要转出,对此,他也上网提问了,另外一位老师对此做出的回答如图,我不明白他所说的用于赠送是什么意思,为何是用于赠送

宇飞老师 解答

2020-02-13 22:48

你好,赠送是视同销售行为,从增值税原理上来说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但是前提一般还要开具销项发票,这样子增值税链条完整。实践中很多赠送都是个人,一般也不会开票,因此赠送变相成为了个人消费和福利性质,那么进项就要作转出了。从税法原理看增值税赠送是视同销售,是可以抵扣进项的,就看你有没有严格按照视同销售处理了。

宇飞老师 解答

2020-02-13 22:50

另外实践中这些东西用于赠送很多情况下税务机关它根本也不知道你是否是赠送,有的索性全部把赠送的也并入生产去核算了,照样抵扣进项税额,只是这种就是在走擦边球。

重要的墨镜 追问

2020-02-13 22:59

老师,您真好也非常的专业!太爱您了,我要送您四颗阿尔卑斯棒棒糖(分别有:原味,草莓味,橙子味,咖啡味,共2¥),老师早点休息哦

宇飞老师 解答

2020-02-13 23:00

谢谢。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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