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入如何确认?有否税法的依据啊?是全额确认收入,开发票?还是工资部分开收据,佣金开发票? 有什么税法依据?
轻松的小白菜
于2014-10-10 15:43 发布 4800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4-10-10 15:53
劳务派遣单位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原则
劳务派遣企业应以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代收转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确认收入。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合理的工资和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只有符合企业所得法及相关规定,才可以税前扣除。劳务派遣企业应为每个被派遣劳动者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货币形式的报酬,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方式支付的方可税前扣除。
加强营业税的扣除范围和扣除凭证管理
劳务派遣企业在计算营业税时,允许扣除的范围包括: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和为被派遣劳动者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企业应以为被派遣劳动者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的工资凭证、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及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作为扣除凭证。
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取得劳务费发票进行税前扣除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务派遣企业应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定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企业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签订定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雇佣关系。(3)劳务派遣企业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福利、上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用工单位不得在税前扣除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费用。
规范劳务派遣的发票管理
劳务派遣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文老师 解答
2014-10-10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