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长流镇的林志文,琼山法院催你尽快承担保证责任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天前  被执行人:林志文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50521********7557 住址:海口市长流镇博生村34号 。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凤翔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海南华丽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林文清、陈秀琼、林志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7)琼0107民初53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19)琼0107执恢302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被执行人海南华丽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凤翔路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954166.91元;二、被执行人海南华丽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凤翔路支行支付罚息(计算方式:2016年8月13日至2017年5月4日,以1964808.46元为本金按年利率9.4725%计;2017年5月5日至债务还清之日,以尚欠本金数1954166.91元为本金按年利率9.4725%计);三、被执行人海
HH
于2020-02-20 13:35 发布 3355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HH 追问
2020-02-20 14:19
玲老师 解答
2020-02-20 14:31
玲老师 解答
2020-02-20 14:32
玲老师 解答
2020-02-20 14:32
HH 追问
2020-02-20 14:32
玲老师 解答
2020-02-20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