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有些人员2019年10-12月的工资等到2020年1月发放,那么这些人员个税申报税法上的所属期是2020年1月,会计上的所属期是2019年,之前2019年10-12月其工资都是零申报的,那么这个申报2020年1月个税时,其只能扣除1个月的减除费用,2019年10-12月的减除费用不能累积到2020年扣除对吧?
开飞机的贝塔
于2020-02-20 13:55 发布 949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2-20 14:10
是的,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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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时候填写的
2020-06-01 18:42:03
您好
是起征点5000 逐月累计 下个月就是10000
2019-06-14 09:27:07
企业个税零申报累积减除费用那里显示2万5千元,不会扣税
2023-09-07 11:08:03
劳务费按次申报,只申报两次就行,平时不需要0申报
2019-05-13 13:48:39
是的,你的理解是对的
2020-02-20 1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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