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有个问题请教, 投资人【多人】意愿投资一家企业,已将各自的投资资金转入拟投资公司【A有限公司】,并注明投资款; 现投资人综合考虑A有限公司因为有历史遗留问题,拟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平台公司, 现在涉及投资款如何转入有限合伙企业B,法务税务层面比较规范和安全? 最好的方式,当然是原投资人的转入A公司的资金原路退回投资人, 然后投资人再将投资资金转入有限合伙企业B, 投资出资比较规范,也不涉及税款问题。 现在,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法务和税务风险问题呢? 因为,走资金原路退回方式,现在涉及超过20万,银行重点监管,能转入新合伙企业, 可能时间周期比较长, 有没有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亲爱的阿紫
于2020-02-21 13:57 发布 6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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