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在听齐红老师的报销课程,里面说公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铁路水路航空票这些都是填在申报表附表二的8b行,那还有第10行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填什么呢?? 齐红老师说的是铁路航空票这些都填在8b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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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2-24 10:06 发布 1108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2-24 10:08
你好,您看下这个内容
第一步: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4月认证5月申报抵扣时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表二”)第1、2、35栏;
第二步: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注明的税额,以及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按规定计算确定的的进项税额,均填报附表二第8b栏“其他”。
第三步:将第一步与第二步合计抵扣的旅客服务进项税额填报附表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注意表间关系: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税额≤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税额。(忽略第9栏)
也就是说,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纳税人填写附表二时应分类填报:一类是取得专票的,填报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一类是取得专票以外属于税法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的其他客运发票的,填报第8b栏“其他”及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
同时,不论是凭票抵扣还是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均需填报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但是,第10栏并不参与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本栏只是为了统计纳税人本期用于抵扣旅客运输服务的全部进项税额。调整后附表二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充分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