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2-25 22:21

你好,为减轻疫灾对纳税人带来的损失,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临时性税收政策《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活泼的爆米花 追问

2020-02-25 22:26

老师:您好!我不是问疫情期间的,是2019年1-12月份的。家政公司提供的家政服务收入是免税的,但如果开培训班,培训月嫂、育婴师、讲师、小儿推拿等课程,这些收入是不是不能免税?谢谢!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2-26 09:15

你好,是的,培训班,培训月嫂、育婴师、讲师、小儿推拿等课程是不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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