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04 10:29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2019-12-31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现就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19年12月31日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有的地方会对人数低于20,成立3年以内的企业减免
你需要看你当地是否有这个政策的
2019-03-19 10:53:33
现在企业人数低于30万是免征残保金的
2021-07-27 14:27:39
你好
注册之日起三年内,人数不足30人(含30人)的小微企业可以免缴残保金
2020-01-18 11:29:02
你好是的,二零年开始。
2020-01-13 17:15:05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2019-12-31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现就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19年12月31日
2020-03-04 10: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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