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老师,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增值税的减免优惠政策,本来应该做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减免税费 去年没有做这笔分录,现在才发现,如果现在要补做的话,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雪雪
于2020-03-04 11:16 发布 1272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04 11:18
一、减免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费)
贷:营业外收入—— 减免税费
二、结转减免税费
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费)
2、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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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用进行结转的
2021-01-15 18:03:58

小规模只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019-04-18 11:40:45

你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未收到相应的增值税专票 这个是什么业务发生的
2019-12-25 16:24:11

您好
这样账务处理正确的
2019-07-08 15:34:23

你好,没错的,就是这么做账的
2024-12-26 11: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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