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固定资产的折旧”时,有个公式为: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价-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年限平均法下,就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它预计使用寿命内,直接得到公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预计使用年限=(原价-预计净残者-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使用年限。可教材的公式是: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为什么公式中少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莫若痕
于2020-03-05 15:51 发布 223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净残值=预计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后,剩余的价值-处置该固定资产时需要的费用
2019-11-23 03:43:59
你好!理论上来说是的
2018-03-21 09:25:15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3-02-21 09:27:19
如果折旧已经计提完是的
2019-01-07 10:32:13
是的,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减值准备)/预计使用年限
2019-03-06 16: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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