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我们去年有一另一单位调入员工,今年发现去年下半年给他的扣税基数有误,导致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过高,今年我们用更正申报依次更改了去年的错误月份,都出现当时缴税多了的情况,尚未申请退税,目前面临汇算清缴,该员工符合两地工作清缴条件,可能要补税。 请问1.我们虽然更改了申报但是该员工当时实际预缴的税款是否还有效? 2.该员工当时多交的税款是否可以抵扣?
babyserein
于2020-03-05 19:57 发布 1468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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