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老师这句话是不是这样理解的:就是2月底之前客户交的全款,但是还没有开票,到3月份客户开票的时候按3%,如果2月底之前客户预交一部分款项,3月以后交尾款的时候再开票,是按1%税率?
半請调
于2020-03-06 10:14 发布 5885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06 10:21
一、对于2020年3月1日之前的业务,按原税率3%开具发票,再按3%的税率进行征税。
二、对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期间发生的业务,按3%的税率开具发票,再减免税2%,最后按1%的税率缴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