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进项税20000元,销项税10000元,简易征收500元,我的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销项税10000,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10000元贷:应交税费-进项税20000,次月: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00贷:银行存款500可以吗?
郁金香
于2020-03-06 10:21 发布 1213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06 10:24
一、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0
二、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未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
形成留抵增值税10000元,这个是一般计税的项目。
三、对于简易计税项目,下月交税平账,你的分录是正确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500
贷:银行存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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