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仙花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0-03-07 16:03

C
【答案解析】 选项A,在受托代销时,函证可能为存在性、权利和义务认定提供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但是不能为计价认定提供证据;选项B,根据应付账款明细账进行函证,对完整性目标效果并不好,因为如果应付账款明细账没有记载,也无法函证到该应付账款。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供货商明细表来函证,可能函证到明细账上并没有记载的应付账款,所以对完整性目标效果更好;选项D,存在两个特殊情况:(1)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2)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这两种情况可不实施函证。
【该题针对“函证的对象以及函证程序实施的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