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发行了优先股,其2010、2012年和2014年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则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其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B、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 C、每股优先股股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决策不具有表决权 D、如果2015年公司全额支付了股息,则全额支付股息后每股优先股股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决策不具有表决权
寒冷的水池
于2020-03-07 16:11 发布 89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田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0-03-07 16: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表决权恢复是指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
【该题针对“优先股的特殊性”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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