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疑点提示“海关无此报关单”,电子口岸显示国税总局已接收数据,找了我们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给我补录报关单,补发之后还是无数据,他说补发的过程就是从税务总局调取报关单,没有就是没有了,得找海关,让海关重新发送报关单。但是电子口岸说国税总局已接收,不会再次发送的。我已经不知道找谁了,怎么办
JC
于2020-03-09 15:37 发布 352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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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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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要找当地税务机关协商处理。电子口岸查到国税已接收,那应该就是税务局的原因。一定要再次找主管税务机关。
2020-03-09 16:12:56
出口退税申报那里有一个查询的
2019-06-05 09:18:12
关于商品属于 “两高一低”(高污染、高能耗、资源类)不能退税的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可能没有一个具体的单一文件来明确规定。
相关政策散见于不同时期发布的通知、规定等文件中。例如:
2010 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 号),自 2010 年 7 月 15 日起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总数达 406 种。
另外,一些其他政策文件也涉及到相关内容,如:
2007 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调整,下调 “两高一资” 商品出口退税政策,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在实际操作中,可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等文件。同时,还需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通知,以确保了解和掌握最准确的出口退税政策。
此外,部分文章中提到的 “两高一资” 产品不能退税的相关要点如下:
涉及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主要包括钢铁、银粉、酒精、玉米淀粉、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取消出口退税的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实现 “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标。
取消出口退税将直接挤压 “两高一资” 企业的利润,也可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的板块包括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医药等。
2024-11-12 10:14:15
你好,出口退税是单独的系统那里吗?
2022-09-19 08:21:03
您好,是的,现在不用预申报了。
2018-08-12 14: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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