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3-11 13:23

、性质不同:招待费以消费,如餐饮为主,广告和业务宣传以广而告之为主;
2、对象不同:招待费一般具有特定对象,广告和业务宣传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

3、所得税列支不同:招待费按60%列支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列支,广告和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列支,最长不超过5年;

4、媒介不同:招待费不需要特定媒介,广告和宣传费,特别是广告费,是以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从事广告业务的专业部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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