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3-16 16:46

你好  可以报销入账的    社会团体没识别号

Azrael 追问

2020-03-16 16:48

现在不是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eizi老师 解答

2020-03-16 16:49

你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除企业之外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均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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