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我单位请施工方做了一个工程,工程合同价格和决算价一样,决算价假设30万,我单位做了结算审核,核定价假设28万。我单位在付款时按28万的97%即27.16万付,留3%做质保金。施工方按30万的97%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为29.1万。这样问题就是我的付款金额和发票金额对不上,做账时怎么处理?可以让对方重新开票吗?(好像比较困难),不能重新开票的情况下,要怎么处理?
越努力越幸运
于2020-03-17 11:58 发布 5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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