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请问老师,账簿、记账凭证的保存,不是30年吗?这里怎么说是10年?
诚善至金
于2020-03-17 22:13 发布 2927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0-03-17 22:31
一个是税务局的要求,10年
一个是财政部门的要求30年
各查各的,各管各的
相关问题讨论
一个是税务局的要求,10年
一个是财政部门的要求30年
各查各的,各管各的
2020-03-17 22:31:03
一个是自己的账簿凭证,一个是代扣代缴的账簿凭证
2021-10-16 16:15:30
关键是什么情况下的调解?
2024-09-03 16:09:27
你好,这里说的是一般情况,同时也说明了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12-24 17:56:07
现在是30年,10年是以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2020-02-12 14: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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