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在今年3月份收到去年计提费用的发票,去年计提时候是按普票计提的,今年收到的是专票,那么在今年3月份的分录是不是要将差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比如去年计提的费用是10000,结果收到专票是可计入的费用是9434,那么需要将566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66,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66,月末讲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虽然准则和税费上说在年报没报出之前,可以调整上年数,但是分录还是得这么做,因为去年的账已经年结了,今年也做了2个月的账了,只需要修改年报表就可以了,而不需要通过大量反结账去改去年的账,企业所得税年报也只需要使用修改后的年报表就可以了,这里操作正确吗?谢谢
迦南之地
于2020-03-18 13:16 发布 13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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