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3-19 10:0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宇飞老师 解答

2020-03-19 10:07

你这种就是要购买方开红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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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把认证清单附在后面 认证发票联次单独保存
2020-06-05 17:24:26
所属期一月份的已经申报了,不能修改。
2022-03-01 09:56:31
你好 按这个操作 新版发票认证勾选系统操作指南 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11505.html
2022-01-12 16:55:56
你好,没问题,这个是可以在网上认证的。
2021-12-06 16:37:59
你好,是的,现在可以认证抵扣的。
2021-11-13 11: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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