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19 17:15

你好
1、老师上面的表述对不?——对的
2、上面受托方的计税价格是指收回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价格吗?——不是的,是受托方正常在对外出售时的售价
3、老师上面3种情况的分录说一下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要缴纳消费税,但代收代缴部分可以抵减
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缴纳部分可以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一朵小红花 追问

2020-03-19 17:22

那例如,受托方代加工某消费品,他自己销售这种产品100,委托方加工收回计入委托加工物资80, 委托方销售也是100就不用缴纳消费税了是吗?是不是受托方缴纳的时候就是按照100缴纳的,所以不用交税了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19 17:27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一朵小红花 追问

2020-03-19 17:49

如果说,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呢?加工费➕ 原材料/(1-税率)就是计税价格是吗?

一朵小红花 追问

2020-03-19 17:52

如果像啤酒从量计征的,就不存在别的,就是数量✘税率是吗?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19 17:55

你好,加工费➕ 原材料/(1-消费税税率)就是计税价格,啤酒从量计征的,不需要计算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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