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关于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认,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认,或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为什么有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呢?怎么解释?不是企业所得税吗?
Gracie
于2020-03-20 09:15 发布 5007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支付费用的企业在哪,就在哪交纳企业所得税
2020-01-15 17:22:03
比如A借给B钱,A取得利息收入,A企业缴纳所得税,B不交
2019-07-12 12:08:15
你好,比如某个人向借企业款,个人是中国境内个人,企业是中国境外企业,这时境外企业取得的利息所得,需要向我国交企业所得税
2020-03-20 09:47:09
特许权是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授予他人使用,获取收益。企业授予特务使用权收取费用是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率征税。
个人授予特许权收取费用,按照20%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05-16 00:41:33
您好,这些一般的都是净收入的
2020-04-02 21: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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