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3-20 16:06
城建税不免,免地方教育,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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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021-12-12 22:34:43

你好!不需要的。一样是减免的。
2017-08-01 16:43:38

你好,首先得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义务人,免征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2018-08-06 09:04:27

月收入小于10万元
2018-04-10 16:43:00

都适用
2019-02-26 09: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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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梅 追问
2020-03-20 16:22
朴老师 解答
2020-03-20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