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所属期已经正常增值税申报缴纳税款。但是3月份发现有1月份开出的发票买一赠一没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现在还在2月所属期内。请问现在补缴1月所属期这笔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税款后是不是还要缴纳滞纳金?
无辜的睫毛膏
于2020-03-20 23:38 发布 1630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0-03-20 23:39
你好!
按规定,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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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不符是正常的,因为实际缴纳的税款=应该缴纳的税款-预缴税款。
2019-04-10 11:07:04

你好,学员,这个是按照3%填写的
2023-10-15 12:06:02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4月补开原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将金额、税额填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列次。同时,由于原适用16%税率的销售额已经在前期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本期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填写相应负数进行冲减。
2020-08-05 10:09:59

你好!
可以的
2018-12-05 08:02:03

你好,是错的
2016-11-17 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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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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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