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不用付了,转营业外收入,需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还是可以纳税调减
不同于心
于2020-03-21 10:52 发布 6488次浏览
-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21 10:53
应付账款不用付了,转营业外收入,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所以像这样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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