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 A.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C.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D. 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1979942195
于2020-03-22 09:40 发布 130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22 09:42
这个题目是从司法考试那边过来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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