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境外读研究生在职教育,父母可以享受一千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春雨
于2020-03-22 10:32 发布 6960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22 10:33
您好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可以扣除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春雨 追问
2020-03-22 10:41
bamboo老师 解答
2020-03-22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