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投资企业 2018 年 12 月底应收账款余额为 600 万元,从该年开始企业按制度规定计提 5% 的坏账准备。 2019 年 8 月份,企业客户中有一位债务人破产,经授权批准,将原列作应收账款的 50 万元转作坏账损失,该债务人企业破产清偿率为 30 %。 2019年 12 月底企业应收账款的余额为 650 万元,企业即编制了借记“管理费用——坏账费用”,贷记“坏账准备” 32.5 万元的记账凭证,并完成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要求: 1 、请你作为审计人员确认 2019 年 8 月份坏账转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 、 2019 年 12 月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是否正确?
唯良独甜
于2020-03-25 14:40 发布 70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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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0-03-25 14:47
1.不正确。清偿率是30%,转做坏账的,应当是35万元。
2.不正确。计提坏账 借方应当是信用减值损失,而不是管理费用
而且,是按照5%的比例计提坏账,计提的结果,应当是应收账款余额的5%与前面坏账余额的差额,而不能是直接乘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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